山东农商银行间互参股现象频现,改革化险与战略布局并行
(来源:华夏时报)
近期,山东省内农商银行间的相互参股消息接连传来。据悉,山东郯城农商银行、沂水农商银行已参股兰陵农村商业银行;山东平邑农商银行参股山东蒙阴农商银行;山东费县农商银行、山东临朐农商银行、山东临沂兰山农商银行则参股山东惠民农商银行。此举旨在通过股权受让,实现部分银行问题股东的出清。
全国范围内,农商银行间互参股现象亦日益普遍
近年来,全国范围内,包括河北、江西、浙江、山西等多个省市均出现过农商银行同业参股的案例。例如,上海农商银行曾跨省参股杭州联合银行。
同业参股背后:改革化险、政府推动与战略投资
分析人士指出,银行间同业参股案例虽相对普遍,但在农信机构中更为常见。这背后既有改革化险的考量,也有政府主导推动,还有战略投资和经营发展的需要。
山东多家银行同业参股获批
山东金融监管局近期批复,同意郯城农商银行、沂水农商银行参股兰陵农商银行,分别持有其6.98%、7.13%的股份。平邑农商银行也于10月28日获批参股蒙阴农商银行,持有其8.28%的股份。临朐农商银行、兰山农商银行、费县农商银行参股惠民农商银行,分别持有其7.92%、7.92%、15.84%的股份。
农商银行互持股份:投资与改革化险并行
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,农商银行间互持股份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。一方面,部分银行业绩较好,分红可观,出资方入股更多出于投资和战略布局;近几年,这种方式用于改革化险的情况逐渐增多。
中小金融机构“抱团取暖”
近年来,银行间同业参股现象日益增多,江西、浙江、山西、上海、湖南等多地都出现过农商银行同业参股的情况。例如,瑞丰银行成为苍南农商银行第一大股东,青岛农商银行受让青岛平度惠民村镇银行股权。
改革化险需注意问题
董希淼强调,通过持股方式化解风险时,要注意市场化、法治化原则,防止“拉郎配”。出资方还需在人才输出、科技输出、业务模式合作等方面下功夫,防止发展较弱的银行拖垮发展较好的银行。